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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明不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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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逼迫二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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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

    而没有内阁通过的圣旨,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下面的人完全可以不当回事。

    王家彦起身后第一个问题是。“太子殿下可有兵部的批示?”

    “没有。”这东西根本没时间准备,更何况朱慈烺前世今生都未曾见过此文本长相,与其伪造,还不如坦诚以待。

    “可有内阁的文书?”

    “也没有。”

    这也没有,那也没有,这哪是圣旨啊,分明就是中旨!

    那么问题来了,当职能部门接到皇帝的中旨该怎么处理?

    故宋时已有很好的例子,当初岳武穆北伐,接到两份朝廷的文件,一件是朝廷的正式诏书,要求撤兵,一份是高宗的中旨,要求不要怂,继续干。

    岳飞奉了中旨,然后成了民族英雄。

    但回去后,还是被冤杀了,连皇帝都保不住他。

    在当时的南宋,岳飞被杀,是合乎法理的,毕竟没有经过相权认同的中旨,是不合法的。

    岳飞从了不合法的中旨,违背了合法的诏书,这一条罪名起码是成立的。

    明代虽没有了宰相,但内阁的权力相比于过去的宰相,有过之而不及。

    大明三百年,十六帝,别说有人奉行中旨了,就算是皇帝自己也很少发出中旨。

    这在颜面上都过不去。

    通常情况下,皇帝的中旨若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臣们多半会给点面子。

    但要是……至关重要的大事。

    无论是谁也不会擅作主张,不要命的去执行。

    太子的手中的

第七章 逼迫二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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