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找学院合作,他出技术,占50的股份,学院提供建厂资金与人才支持,以及专利庇护和长期管理,占另50的股份。
双方强强合作,全力发展电影文化产业。
这时估计又会有人吐槽周鸣傻,价值几千上万亿的专利,他竟然分给学院一半,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实际上,任何涉及利益巨大的产物,若没有强力机构进行庇护,死死攥在手里,只会招徕大祸,要么被强行夺走,要么被恶意山寨……他个人实力再强,也挡不住群狼虎豹。
寻求强力机构合作,利益才能得到很好保障。
而且,他只需提供技术,生产、管理、维权等方面,他无需费心费力。
于是当周鸣提出合作意向后,学院领导大喜过望,立刻签订了合作协议。
另外那些参与电影拍摄的朋友同学们,周鸣也没有忘,从票房收入中拿出了3000万灵币,以“片酬”的名义,给每人奖励了100万,叫他们个个吃惊不已,连连推辞不要。
最后周鸣还是让他们收下了,因为跟数年后那超过百亿灵币的总票房相比,区区百万,真的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