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在洪荒有座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一章 劫杀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什么就看老弟的眼力。”敖光哈哈一笑,有意要考考李烛影。

    李烛影挑了一株灵根,一枚石蛋和一柄锈剑。

    既然能让龙族收进宝库,这三样东西定然不是凡品。

    原先就是本着捡漏的心情挑的,有道得之吾幸,失了也没什么损失。

    灵根是一株上品先天灵根,红树!为海底特有的灵植。此树生长于海底,一扎根就会形成一片红树林。

    它们的根部物别发达,盘根错节,绕来缠去,千姿百态,很有观赏价值。

    李烛影打算把它丢到自己的葫芦世界中的大荒海中,顺带着龙王送的各种藻类植物,珍奇鱼虾一起。

    想来自己的小世界要进一步圆满了。

    山川、河流、大荒海、各类珍奇异兽,海洋动植物,已经达到了微妙平衡。已经是一个真正的世界,不再是大片大片的荒芜,四处地水火风肆虐。

    选石蛋是因为,李烛影在其中,敏锐的感知的里面有微弱的生命反应。

    “这么多年感悟女娲造化灵诀和盘古化生万物不是说着玩的。”李烛影托着石卵,有意用造化玄空之气滋养它。

    “想要彻底救活它,恐非一日之功。”

    放下思绪,李烛影继续讲目光,投向那柄剑。

    之所以选柄剑,一是因为他一直有种执念。穿越而来,又是洪荒修仙,不修一手凌厉剑诀,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穿越者。

    当然,也没地方乱说……

    虽然洪荒重灵宝而不重技巧,却不能抹灭一个后世人对剑的喜爱。

    再一个就是李烛影的攻击利器并不多。玄元控

第二十一章 劫杀(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