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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北王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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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张宪、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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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泰四年(公元1204年),宋廷追赠张宪为宁远军承宣使。至此,张宪冤狱得以昭雪。

    张宪祠位于四川阆中市锦屏山,门前悬挂佐岳王图复兴功臣同祸莫须有。正殿对联为:“佐少保力战中原,果能痛饮黄龙,知公必在;共西湖同存庙貌,纵令深诛白铁,遗恨难消。”以使抗金骁将千古传颂,烈文侯祠万世仰英。

    岳云从小与父母分离,颠沛流离中目睹了金兵的恶行和宋人的困苦,在祖母教育下,立下保家卫国的大志。

    岳云自幼习武,十二岁时岳云从军,被父亲岳飞编入其部将张宪的队伍中,当一名小卒。旦夕勤学苦练,可谓文武双全,大有乃父之风。

    绍兴四年(1134),十六岁的岳云随父出征,收复被金人占领的随州、邓州等地。

    在这次战斗中,岳云手持铁锥枪,冲锋在前,勇不可挡,第一个登上久攻不克的随州城,后又随军北征,收复了邓州。从此军中皆称他为“赢官人”(官人为宋代对男子的尊称,赢指常胜不败的意思)。

    此后岳云成为背嵬军最重要将领之一(背嵬军:岳飞亲兵,岳家军精锐,以8000余名骑兵为主,战斗力极其强悍)并任机宜文字(主要负责机密文字记录,是一支军队的重要文职)。

    历次对金对伪齐作战,以及剿灭杨幺安定后方等战斗中屡立大功,却多被父亲隐瞒不报,岳云毫无怨言。(后来张俊知道了岳云的功绩,坚持给岳云报了功)

    朝廷也多次欲赐岳云官位,但岳飞上书曰其子尚存乳臭,恐不得军功,十分坚决地推辞了朝廷给岳云的封赏。

    绍兴十年(1140),宗弼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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