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财。
“战争!说白了就是杀人!要想削弱魏国,就必须杀人,杀魏国的军人。让魏国无军人,魏国就蹦达不起来了。”商鞅向秦孝公建议道。
你要是有仁慈之心,舍不得杀人,你就会处处被动。当然!不是滥杀无辜。什么人都杀,那不叫杀,而是叫屠!
屠!是对畜生的行为。把别人当成畜生,进行屠杀,一个不留。
杀是针对人而言的!杀坏人、杀敌人,无可非议。
古代人早就看出这一点了,战争是一种迫不得已的行为,是为了以战止战,打得别人不敢战,无力战。所以!汉字的“战”,设计成“止戈”。
止戈!停止使用戈去杀人。
由此引申出来,在战场上,你绝对不能仁慈。一定要改变以往的习惯,别人投降了你就不杀俘虏。不!在战场上,都是敌人。俘虏也是敌人,你今天放了他,他回去后明天又被安排到部队中来,与你为敌。
所以!在可以杀的情况下,都必须杀。
“比如说!在全军都投降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不杀。但是!一定要防止诈降。然后!把可以争取过来的人争取过来,不能争取过来的人一定要想办法处理掉……”
后世的秦军对待赵国的军队,就是采取这种办法的。没有办法,只得杀。不然!没有那么多粮食养赵国的俘虏。还有!这些赵国军人你要是放过了他们,等到他们养足精神,又返过头来与你为敌。
既然是可见的危险,为何不杀呢?
在后世很多历史大事件中,都出现过这种情况。没有能力养活俘虏,只好杀掉,免得成为后患。
第453章 秦国的战场奖励制度(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