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建设,所以没有车辆会往这边开。
我想如果我是凶手的话,我也会毅然决然的选择这一条路。
而在南溪路的尽头是一条四岔路口,路口安装着监控摄像头,所以,凶手在南溪路到达那一条四岔路口之间,应该将自己染着鲜血的军大衣脱掉,然后再装做普通人一样,大摇大摆的从这四岔路口走去。
从银行到那一条四岔路口,总共有三个小巷,凶手在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身上的军大衣应该已经染满了鲜血,虽说这一条路正在建设,但在这个点,也有很多人会贪图方便,走上这一条小路。
为了不引起路人的注意,凶手应该会用最快的方式,脱下自己的军大衣,而军大衣又不能被发现,所以他应该走进了距离银行最近的小巷,并将这一身染有血液的军大衣,给脱了下来。
按照这张简略地图来看,凶手最有可能进入的,应该就是那一条小巷。
我在这条小巷内旁打了一个红色的标记,随后起身从面包车内走出,两分钟后,我来到了那一条小巷的巷口,因为天色很黑,小巷内也没有任何照明的东西,所以我看过去的时候,里面是一片漆黑的。
我打开手机电筒往里走着,走到深处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个垃圾桶,打开垃圾桶后,我嘴角微弯起了一道微笑。
其实做这一行最大的成就感就是自己推论的东西得到了证实,我一直迷恋着这一种感觉,这一次也不例外,我从垃圾桶内将那件厚厚的军大衣拿出,而在我用手接触这件军大衣的时候,血渍早已凝固在了这件大衣之上,使得这大衣的触感,让我觉得十分的恶心,因为现在整件大衣都是僵硬的,
第一百五十八章 一反常态的林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