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夏天回到住地开始写一份申诉材料。
只见他拿起笔写道:
关于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公安局:
关于深圳市民银行湖贝支行贷款给深圳三八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我本着尊重历史的角度和对事业负责的精神,补充说明如下:
一、这是一笔先放款给企业后,才陆续补办公证手续的特殊贷款。
记得1994年6月8日——12日左右的一天上午,金融服务社庄宇总经理召集秦现虹副总经理、办公室王抗日主任、人事部陈士清主任、营业部张经经主任及三个二级信贷部的经理开会。庄宇说:“现在服务社的存款是25亿,而贷款才15亿,如果过几天,我们把安延汽车城公司的贷款还掉3000万元的话,就剩下一个亿的贷款了。这样,我们多出了那么多的存款要付利息,而能够收入利息的贷款才一亿,这样算下帐来,我们就要亏损。那么,我们就没有办法向股东交代,我们的饭碗也就没有了。所以,这是最近几天全社的大事,大家都要想办法找到能够消化大额资金的贷款大户来,供服务社选择贷款。”并要求大家首先从最近找过金融服务社,而双方因利率谈不太拢的客户中,尽快联系前来洽谈。服务社可主动降低利息。而三八股份公司正是当时要求借3000万元以上贷款,因嫌利率高而不愿意贷款的客户之一。湖贝金融服务社第二次找该公司的法人代表陈善为来谈时,他直接到庄总办公室,我和办公室王抗日主任参加。庄总说:“我始终对你们公司邵先娘的事迹情有独钟,现在天天看香港报纸对她的事迹的连载。陈总,你能不能引
四三七、退不避祸,寻根溯原(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