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社赖以放款的一年期存款在95年3月起逐步到期,而贷款又难以收回,金融服务社面临巨大的支付风险和社会问题。如何拿出大笔资金去高价购买定期存款成了大家头痛的问题。当时,想方设法把这种额外利息转嫁给旧贷款户承担,成为服务社负责人和信贷人员每天的中心工作。这种叫贷款户组织存款保服务社开门的做法,旧贷款户心里是不愿意的,旧贷款户都会谈些条件,要求增加新贷款以解决买存款的资金来源。
1995年6月30日,湖贝金融服务社邀请三八股份公司到服务社面谈协助组织存款和一揽子解决建设三八大厦资金的中长期贷款计划。1995年7月10日,庄宇带着我和卜一定到总行请示,得到明确答复:“……如果对方能出《存款承诺书》,可以做。”
1995年7月20日,湖贝金融服务社庄总、秦副总、陈副总、赵顾问和三个信贷经理、人事部陈主任、办公室王主任,在庄总办公室开会,三八股份公司的陈善为总经理来到后中断会议,金融服务社与三八股份公司现场签订贷款4000万元的中长期贷款合同。条件是:还清所有旧贷;三八股份公司出具承诺书引进一年定期存款6000万元;并保证如贷款到期未还,存款继续保持在6000万以上,存贷比保持70。
应该强调指出:这份合同是庄宇总经理在任内请示市民银行总行得到同意后签订的。并按照总行的补充要求,湖贝支行要求三八股份公司开具承诺书。后者按银行的要求开出了落款日期为1995年7月19日的对上述组织存款的承诺书。
合同签订后,三八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到湖贝金融服务社找到
四三七、退不避祸,寻根溯原(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