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时的喝酒声都录在里面。吴部长回到公司,将录音机和录音带交给陈政和。陈政和十分高兴,把两盘录音带锁在保险柜里。
这就是两年后宝安法院在审理深圳宝安专用商品销售公司与湖贝金融服务社贷款纠纷案时,被告方作为避债证据而提供给法院的原始录音带,也是本书将要叙述卜一定“三案齐发”的案子之一。
该案有一个离题之处是:卜一定经办的这笔贷款,既然作为消化当初湖贝金融服务社的富余头寸,利差本应全额交给本社小帐,但是,他却将所收利差的大部分——42万余元中的21万元划进了由卜一定指定的关系户宁多思公司的帐上,谎称贷款是该公司400万元存款配套的,这多少让人生疑。卜一定究竟是以什么手段让庄宇、秦现虹改变初衷,把数日前他们曾经言之凿凿的应急消化金融服务社头寸的贷款当做他人引进的存款而配套的“存贷挂钩”贷款,旁人不得而知,但是,他的做派无异于自个儿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心魔由此而出并越发不可收拾,要省却日后的麻烦却非易事。
然而,也许不幸中暗含万幸,两年后知道此事的局外决策人并不一定会深究卜一定之流的责任,也许会让他们侥幸躲过一出人生悲剧也未可知——这,还要静待后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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