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350万元,于1995年6月17日到期。以宝安*城六区,该公司所有的两栋综合楼抵押。其中:一号综合楼。房屋所有权证号:109792330号,面积826平方米,评估价603万元。二号综合楼权证号:109792380号,面积180平方米,价值90万元)。该司因经营不善,尚欠息6万元。据称该公司欠多家银行本息无力归还。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五、深圳市安达设备有限公司
该司法人代表王杰。1994年5月23日,该公司贷款30万元,于1995和5月23日到期,尚欠息5万元。抵押物为该司主管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新建所属芳春花园商品房作抵押(房地产证号:10209965)。面积92平方米,购进价4万元。安达公司已撤回北京,而抵押物只有公证,未办理抵押登记。
六、深圳一江春水小卖店
该店负责人苏华,1994年10月14日,该店贷款50万元,于1995年4月14日到期,尚欠息9万元。以魏群英在龙岗布吉大靓花园自建房(粤房产深字12342071号所有权证)抵押,面积365平方米,评估价124万元。经多次催收无效。
七、福田区少女芳颜美容厅
该厅负责人祝南,1994年5月25日该厅贷款50万元,1995年5月24日到期,尚欠息6万元。抵押物为祝南所有的愉天小区单身公寓两套计22平方米,评估价60万元抵押。
上述9个贷款户,涉及贷款额3720万元,欠息282万元。我们拟通过依法收贷工作,触动其他贷款户的还贷,使我行的“两清”工作
一二三、拉开依法清贷序幕(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