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说:“行。”说完,拿出通讯录,将庄宇的手机号码写给了“李伟”。而“李伟”也撕下一张印有“东京酒店note pad记事本”的小纸,写上他的联系电话后交给夏天,说:“一回生,二回熟,我们多联系。”
夏天接过纸片,看见上面写着:
李 伟:
手提电话:1392266363
科 机:9902—164305
后,“李伟”说:“还是要请你在这个笔录上签字。”
夏天注意到:“李伟”两人都没有亮明他们的身份,按道理讲是可以拒绝他们的。转而想到:那么,他们要这个签过名的笔录干什么呢?给家乐大酒店上诉到省高院作翻盘之用?还是真的作为查处经济案件用?夏天在脑子不停地思考着,同时,也在认真地看他写的笔录有没有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看完后,觉得他们无论作什么用途,都不至于对公、对私构成不良影响,才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签完名后,已经是中午一点钟了,夏天说:“我们一起去吃个午饭吧!”
“李伟”两人犹抱琵琶半遮脸,说道:“不用。”
夏天想:你们十一点才科我,不就是想蹭顿饭吃吗!于是说道:“我也要吃饭的,你俩就不要客气了,一起下去吧!”
三人离开了房间,到了二楼,夏天点了酒菜。这顿午饭,三人共吃了九百多元。
这两人吃过饭之后,上到622房间,如法炮制打了庄宇的手机,庄宇不知就里,听到省里调查他,也是主动到东京酒店,入得622房,看到两人像模像样的问话,以为真有其事。坐下后,手
二一一、一张名片招来假检察员(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