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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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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依法清贷变为诱人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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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延公司的部分财产,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得到法律的保护,我行拟对上述两家公司予以起诉。

    当否,请批复。

    附:《安延、岸尾两公司情况》一份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印)

    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沈丽霞看完文件后,觉得没有什么悬念,便拿起笔在文件上写上“同意起诉。”四个字,随即盖上法律处的公章,叫夏天拿回。

    第二天,王显耀干脆叫国太律师事务所的陈大伟律师,签下了陈大伟与湖贝支行的招标清收合同。说是要内外结合让支行几个主要业务人员和领导与陈大伟一起清收,奖金可以考虑给行里员工做福利。

    湖贝支行与国太律师事务所签的合同文件如下。

    第一份是《投标申请书》,全文如下:

    投标申请书

    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你行于1994年4月7日起发放给借款人深圳安延汽车城有限公司和其关联公司——宝安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12000万元的贷款,期限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现已逾期29个月,逾期本金12000万元,欠息4762万元。到1997年7月20日为止;未收回本息余额合计16762万元。本人愿投标该贷款本息的催收权,通过合法渠道在一年内收回被长期拖欠的贷款本息。本人保证严格按你行与本人签订的投标责任书执行。

    特此申请

    申请人:陈大伟

    1997年8月23日

    第二份这样写道:

    投标责任书

    甲方:市民银行湖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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