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湖贝支行将安延公司和岸尾经济发展公司的贷款在列入招标清收和依法清贷后,王显耀迅速叫国太律师事务所的陈大伟签了《投标责任书》和《委托代理合同》。原拟通过这种速战速决的方式,断了总行资产防损部想插进一脚,分一杯羹的念想。怎奈按照文件规定,《投标责任书》要经过市民银行资产防损部鉴证,才能生效。而易木子还真是像当年的如佛祖,在信贷处的时候,压得湖贝支行挺不起腰杆,眼看把他调离了信贷岗位,湖贝支行要搞清收,又让他挡在前面。这让王显耀像孙猴子一般怎么也跳不出他的掌心,着实有点气恼。
而易木子呢,在这个问题上的心计也渐渐拉开了满弓。他作为总行的部门一把手,不与王显耀协调,而是让手下与夏天周旋,了解到夏天的回话后,一方面对夏天心怀不满;另一方面便冷冷的等待着王显耀自己协调。
看官,在官场上,碰到这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你假如是当事人,就是不死也会脱层皮了。
起先,王显耀叫夏天与易木子协调安延公司与岸尾公司的招标问题。夏天与之协调的结果是:易木子答应争取这个星期。王显耀觉得这是易木子的推托之词,觉得不亲自走一趟已经很难成事了。于是,王显耀、陈作业在当天下午邀上夏天到了东门中路看了一个网点。然后,到总行向黄鹿行长汇报相关工作。汇报完后,已经是四点半钟了,三人到资产防损部,万中易见到王行长一行,十分热情,并及时打电话给易木子,通报王行长在办公室等他。
这四人就这样耗着时间,等到接近下班时,易木子才“千呼万唤始出”。
见面后没有谈多少句话,既不是不欢而
二二七、易木子与王显耀对杠(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