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人民银行对金融服务社股本金核实的协调工作,请他核实一下。”
于是,王显耀叫夏天参加研究处理意见。
夏天说:“当初,湖贝金融服务社的股本金不少是由服务社先行代垫的,人民银行当初说股本金不实,其实是实有1800万元的。多出的100万,问题出在岸尾公司这个名誉股东上,在服务社代岸尾公司垫款后,岸尾公司无意当股东。结果。由安延公司划出了200万元给服务社,后又由深圳浩荡公司再划出200万元给服务社,这样,岸尾公司这个名誉股东,就有了400万元到了服务社,因此而多出了100万元。”
王显耀听后,觉得夏天的说法有道理,便说:“看老夏说的可能切合当初的情况。”
夏天补充说:“他们两家公司各划出200万元的记录,已在人民银行的稽核报告里得到了反映。是真有其事的。”
陈作业说:“现在报告在哪里?也拿不出。”
王显耀说:“老夏,你写一个报告,我们送到总行,若他们同意的话。就作为安延公司或是岸尾公司的款项冲贷款算了。”
夏天说:“好的。”
于是,夏天回到办公室查看了有关资料后,写道:
关于岸尾和美林两股东股权资金的一些判断印象
一九九四年六月初。人民银行深圳特区分行由刘处长带队前调查安延、岸尾两公司大额贷款问题。当时,发现服务社股东划款要作反方向的分录才能把帐轧平。觉得不可思议,请老总们解释。恰恰在这种情况下。营业部一个帐务主管人员当着刘处长的面,现场改帐,引起工作组的极大不满,
二八六、多余股本金冲还贷款(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