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进公司判决书问题,郝文婷律师到夏天办公室。夏天将总行杨阳律师研究的意见跟她进行了协调沟通。夏天说:“这笔贷款数额不大,总行的意见是,罗湖法院帮了我们很多忙,判决书上出的一些问题,被这家公司抓着把柄了。如果对方以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搞的话,会让法院很难看。总行同意我们这边让点步,退点利息(大致三万元)给它把事情摆平。”
郝律师表示理解。
后,两人谈起皇龙大酒店系列案件的执行工作,郝文婷要求将皇龙抵押房产拿出去转换成受让人的房地产证书。
夏天听后说:“凭心而论,我对这件事是有看法的,我与王行长汇报过,当初也写了一个紧急处理该房产的报告,会同总行一起去中院和拍卖行要求以起拍价3800万元起拍。核心问题是什么呢?就是究竟是3800万元,还是1400万元的成交款的问题。这关系到这个案子日后的一些很敏感的事。如果买方只划了1400万元给我们行,我的看法是不宜过户,以免日后扯皮。”
郝文婷听后说:“好吧,让你跟行长统一了意见后再说吧!”
第二天一大早,王显耀还在市中院协调对西湖春天公司的诉前保全事宜。但是,因为他在昨天晚上听了郝文婷转达夏天的看法,觉得也是有一个问题的,他到了中院后便首先到执行皇龙房地产的李瑟文处谈起其余款项的划拨问题。
李瑟文说:“没有了,要划的都给你划了。怎么,我帮了你的大忙,还被你们怀疑?”
于是,王显耀就在李瑟文的办公室打通了给夏天的电话,对夏天说:“老夏,你昨天跟郝律师讲的意见,我听郝律师转
三〇九、大幅缩水的皇龙酒店拍卖款(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