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一人说行就行,说不行就不行。这对于企业本身说,也是非常危险的。
三、最近,我考虑再三,感到在一个“文革”氛围很浓的支行工作将难有作为。于是,向胡行长提出“好聚好散,离开支行”,胡提出要离任审计。我想,这分明是在刁难我。从金融服务社算起,湖贝支行一共经历了四次审计:第一次,市人行于94年6月18日起,开展历时三个月的停业整顿及稽核,市人行于94年7月12日完成《稽核问题确认书》。第二次,市审计局于95年5月6日起开展历时一个月的转制审计;第三次,是在总行接管后组成稽核组于95年12月21日起到湖贝支行稽核,历时半年多,于96年7月25日完成了《关于对湖贝支行全面业务稽核情况的报告》。第四次是96年11月总行开展的跨95、96两年的业务稽核,总行于1997年初下达稽核结论。接着,1997年10月总行派调研组到湖贝对支行计划信贷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于10月27日完成《湖贝支行信贷计划专业调研专题报告》上报总行领导。此外,总行在98年初按深市银发字(1997)第386号文《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信贷大检查的通知>》,于1998年1月16日完成《信贷管理大检查专题报告》。
说到新贷款业务,湖贝支行只有几笔,且在总行职能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的,对我个人而言有什么可审计的呢?何况我现在只是一个营销员,这不明摆着既不用我,又不让我走吗?
黄行长:我给您写信,目的是:除了介绍一些情况引起您注意外,就我个人而言,如总行认为我过去做过一些好事,有点
四一〇、申诉官油子的瞎折腾(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