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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渡两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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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六十五 起草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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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官员在任期内的环境目标和任务,并作为对其进行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以引起地方和城市主管领导对环境问题的重视,实施该制度是实现地区和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

    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指在城市官员的统一领导下,从整体出发以最佳的方式利用城市环境资源,通过经济建设、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综合平衡,达到“三个效益”的统一,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城市系统进行调控、保护和塑造,全面改善环境质量,使城市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发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已成为我国城市环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政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内容涉及城市工业污染防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管理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制定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将其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变和调整城市的能源结构,发展集中供热,保护并节约水资源,加快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改革城市环境管理体制,加大城市环境保护投入等。具体包括以下措施:

    (1) 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改善城市环境

    1 限制工业,特别是污染较重的产业在城区内发展。

    2 将污染较重的工业商户整体或部分实施搬迁。

    3 对迁出地区进行再开发,扶持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城市经济的整体发展;同时,迁出地的土地销售收入,也可以为新厂建设和运行更加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提供资金支持。

    (2)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环保设施水平

    1 加

【一百六十五 起草环境保护】(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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