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矩,却又不能说犯法,因为他们招募私军都是挂的厢军籍来招的。
厢军本是隶属地方或各部门私军,朝廷允许从地方财政或各部门私产中挪钱财供给军费,甚至允许士兵自己敛财。只是,这个允许的范围有很大争议。
比如,叶冠英掌管马递铺,在送信送物到边关之时,士兵护送同路的商队收取佣资,这是允许的。
因为,厢军士兵是用自己多余的“力”来挣钱,相当于在正式职位之外,用兼任职务来挣钱。
但若是,厢军士兵见某次带的货物和信件少,就私自接了别的活儿,用军属的车运送别人东西,那就不允许。
因为,这情况属于士兵占用军中公属的资源为自己谋私利,靠的不是士兵本身之力。以公用为私用,就是贪赃枉法。
听了这个例子,胡仙仙捂嘴直笑。程浩风苦笑问她:“是不是觉得规矩太繁琐,对错又太难界定了?”
胡仙仙点点头,程浩风叹道:“没办法,这些都是多年沿袭下来的规矩,甚至有些条令是约定俗成的,找不到律法上的明文规定。可能朝廷当初是想保有军队数量,财政又支撑不起庞大支出,才默许厢军这种半正规体系存在。”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
不彻底改变体制,全靠人自我约束,就没有衡量标准。若是不惩罚,乱象难收敛;若是惩罚,又有很多人会喊冤。
胡仙仙建议道:“要是能裁撤厢军就好了,禁军就只管军事,一应费用全部从国库拨出,而其他杂役杂军之类全由各地各部设乡勇,谁设就谁出钱。地方劳工杂役和自
第六百八十二章 释疑明心(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