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肉沿着他的肋骨把胸口包裹得严严实实,刀子正扎在一处隆起的地方。锋利的刀尖刺入了粉红色的壳子,里面柔软的东西流淌出来一些。但那些东西好像是活着的鼻涕虫一样,很快又自己抢着往壳子里钻入进去。
“这刀子不错,居然能够刺破血神的外壳。”说着,他一把就把刀子拔了出来,壳子上的伤口很快就恢复如初。
“血神?你管那东西叫神?”李柯南喃喃地说道,“在混乱的世界里,神变得这么廉价了吗?”
“你以为我吞吃那些血神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吗?”写手用手指捏住刀锋侧面,一下子就把厨刀折断,“每吞吃一次,我身上的血神就越多一分,我的力量就越强!”
“呵呵,看看你自己的样子吧,这还算是个人嘛?”李柯南毫无惧色,“吃掉一整个居留点的游戏仓,还要继续吃下去……我问你,等到你全身都是那种东西以后,这具身体,到底是你,还是那粉红色的怪物?”
写手浑身一震。
“嫉妒……你这种蠕虫一样的弱鸡,根本就是嫉妒我!”他突然狂怒起来,一双眼睛变得通红,鼓胀出了眼眶,“不用你这废物带路,我也能够找到那些地方!”
说着,他的脚下一蹬,身子再次瞬间前移,借着冲劲,爬满粉色血肉的硕大右手好像火车头一样撞向对方胸口。
“去死去死去死!”
“轰!”
拳头击中了。
在血神的加持之下,写手的力量和速度已经远超普通人类五倍以上。那个狡诈而倔强的眼镜瘦子,万分之一的生存几率都不存在。
可是,偏偏就在此时,
第九十一章 他管那东西叫“血神”(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