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徽州府,而是越级呈给了当时的应天巡按御史刘世会。
在这篇呈文里,帅嘉谟耍了一点小手段,他在讲述缘由时加了一句话:“缘本府递年奉戶部勘合,坐取人丁丝折生絹千七百十匹,原额六县均输,府志可证。”
其实在徽州府志里,只是含糊地记载徽州府或歙县缴纳人丁丝绢多少多少,根本没有明确说过“原额六县均输”的话,更没有和国初那笔亏欠夏麦联系到一起。
帅嘉谟偷偷加了这六个字,是想给上官造成一个既成印象,方便行事孰不知这一处小小的手脚,后来却成了聚讼的关键点。
除了这一点之外,帅嘉谟还说:“南京承运库每年收丝绢两万零一百九十匹,其中浙江、湖广这种产丝大区,才缴纳千五百零一匹应天十三府,只要缴两千九百零五匹。而我们徽州府根本不养蚕,却要负担千七百十匹。当地民众只能卖了粮食,折成银子,从浙江等地回购,这两道手续,让成本翻倍,苦不堪言。更何况,这笔负担若是六县分摊,那或许还能勉强忍受,可现在却是歙县一县承担这一县之税,比浙江、湖广两司无风注:布政使司,类似于省级行政区都高,这根本不合理啊!”
说实在的,这里帅嘉谟又玩了一个统计学上的小花招。因为大明税制,并不是统收统解,一个地方往往要向数处交税。
譬如说浙江、湖广等地的丝绢税,不止解往南京承运库,还有很大一部分送往太仓银库、丙字库等。实际上浙江的丝绢税总额高达十三万匹上下,湖广的丝绢税总额也有约两万七千匹,都远超歙县。
但帅嘉谟不谈总数,只单单拿出南京承运库作比较,顿时就显得歙县
第084章 务实回府(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