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控球技术达不到要求,在任务比赛里想完成助攻数,实在是太难了。
像约翰-约翰逊、哈弗里切克这种不需要控球的组织前锋,才是他的学习对象。
在飞机上,李良和纳什聊着有关组织进攻方面的话题。
纳什同样对李良的投篮、三分很有兴趣,询问他在投篮方面的一些偏好。
“嗯,我最喜欢的位置是左侧底角,还有正面也不错。我投篮距离比较远,离三分线一步、两步都不是问题。只要面前没人就行。接球点嘛…正胸前,可以稍微偏下一点,我不怎么瞄准的,全凭感觉。”李良一一做了回答。
这是纳什作为控球后卫的习惯。
他需要了解每一个队友的进攻特点,尤其是依赖节奏的射手。
一个舒服而恰当的传球,能极大提高射手的投篮命中率。
当年唐耶尔-马绍尔在到了犹他爵士后,因为有斯托克顿喂球,两个赛季投篮命中率都达到了生涯最佳的53。
论传球助攻的功夫,纳什不比斯托克顿差。
他通过平时的训练,季前赛,还有第一场比赛,已经看出,李良这小子是个优质的投手。
他拥有一个射手具备的各种素质。
其中有一点是最重要,也最为致命的。
就是他异常的冷静,手出人意料的硬。
能在生涯第一场比赛命中关键三分球,这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李良要是知道纳什这么想,肯定要哈哈大笑,告诉纳什老子不是第一次了!
我nba赛场经验丰富的不要不要的。
说不定以
第一百零八章 真的好看吗(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