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人,只要经过文人的笔,就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比如说可怜的陈世美,明明官当得还不错,这同窗一笔把他写到纸上,就把他坑了几百年。
还比如说潘仁美,杨家将绑一块儿的功劳都未必有他大,结果一转眼就成了还是杨家将的凶手。
当然还有许多好的示例,李白为汪伦写了一首诗,这不就让他的酒给火了吗?
总而言之,必须要有能够让文人们觉得值得留恋的东西。
于是墨谦就把前世里的一些对联拿出来,给小店里边写上几联,让小店稍显有格调一些。
锦衣公子正思索着,一个声音传过来,“莺宜柳絮柳宜莺”。
公子细细思索一会儿,忽然眼前一亮,“对得好,对得好。”
说话的正是墨谦,不是他想出风头,实在是这个公子在门口堵着,他怎么看都不舒服,嗯,强迫症就是这样。
锦衣公子往里边看,只看见一个穿着朴素的人坐在店里边悠闲地吃酱牛肉,刚才那对子必是他对出来的。
锦衣公子走进去,到墨谦的桌子面前,施了一礼,温和地问道,“这位兄台有礼了,小店之中酒客稀少,独自一人饮酒倒显得无趣,不知小弟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墨谦正吃着东西,余光一扫,真够酸的,不过他倒也不在意:“你想坐就坐吧,不过牛肉自己买啊。”
“呵呵,这是肯定的。”公子还是温和地笑。
后面家丁打扮的人快步走上来给想要给公子擦下凳子,墨谦悠悠来了一句,“要是出门在外都像你这样拘束,那还不得把自己给憋死啊。”
第二十四章 锦衣公子(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