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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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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一章 私有财产保护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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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皇帝下旨在全国宣布了《大明私有财产保护法》,这条法律规定,大明人的私有财产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除了触犯法律以外,官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到大明子民的财产权。而且大明子民的私有住宅,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时,其他人不得进入。如果有人不经允许进入私有住宅,主人会首先给予警告,警告后还不退出的,主人有权将其当场击杀。

    《大明周报》整篇登载了法律全文,而且在编者按里专门写了这样一段话:如果你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大明子民,你不用担心官府以任何方式侵夺你的财产。举个例子来说,你有一座小房子,可能会很破旧了,风吹了进了,雨飘了进来,你没有办法。但是官府在你没有提出请求时是不能进入这座房子的,即使他是为了帮你加盖瓦片,那也是不行的。或者我们尊敬的皇帝陛下想要进入这个房子,也要先得到主人的邀请。简单地说就是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

    这部法律的颁布倒是没有引起太大的轰动,一直以来私有财产本来就是受到保护的,现在只不过是以专门法律的形式予以强调。但是报纸的编者按引起了轩然大波。大量的读者来信都谴责编者按的撰写者对皇帝陛下缺少尊敬,认为皇帝应该可以随意进入他想进入的地方,不存在需要主人的邀请的问题。

    这种皇帝例外论其实是这个时代的常识,因为整个天下都是皇帝的。但朱由校想要改变这种思维方式,却又不能否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因为这样真的会让朝廷的合法性都会受到质疑。所以他在下期的报纸上以啸启先生的名义写了一篇读者来信,认为对风能进,雨能进,皇帝不能进应该这样理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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