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店家睁大的眼,这社会是怎么了?他们两人的年龄相差巨大,女孩长得妩媚动人,干什么不好给这种人做小真是瞎了老天给她的这幅皮囊,店家还在感慨,刘永行他们进入包房,这也是特定的,每天晚上这餐是必须的,老板必须留着,他不去也要留着。
他们吃到很晚,这是个规律,只要刘永行不到夜店就会在这里待很长时间。这个女孩儿是他新近结识的女大学生,做过几次,消魂蚀骨。有道是春宵一刻值千金,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哪些庸脂俗粉身上。吃饱喝足养足精神有一场大战在等着他。
跨出门他的脚步有些趔跄,酒喝的不少有些微醺。他的弟兄们也喝了许多酒,都自顾不暇。他有些尿急,醉眼朦胧抱着路边的一棵树方便起来,带着骚气的尿水淋湿他的鞋。他诅咒着抬脚抖动,一个不注意把鞋子弹到路中央,大家哄堂大笑。他走向鞋子,刺眼的灯光射的他金星乱窜,然后是轰然一声他腾起老高,在众人的惊愕中那车扬长而去,留下倒在血泊中的他。
刘永行在本市算是有头脸的人,名声不大好,这不妨碍他做名流。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现实,坏人的标签没有挂在你的身上,只要你有钱任何场所你都可以皇而堂之,人们计较你的是经济实力,谁还去在意你的劣迹。
现在他出事了,变成种新闻,各种流言充实大街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