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这种生物又狡猾又记仇,嗅觉灵敏,凶狠狡诈,特别是群狼,一般在林子里猎人们宁愿遇到熊瞎子,也不愿意遇到狼群,遇到狼群相当的麻烦,更何况是一匹记仇的狼。
刘鼎天此时正面对着三年前的老冤家,那只银色的头狼,他跟胡先生已经往野猪山深处走了十多天。
刘鼎天早就发现有狼群跟在周围,只是没想到会是这个老冤家。
这天晚上,头狼终于忍不住了,群狼对着胡先生和刘鼎天发动了袭击。
照理说头狼的确很善于把握时机,远远的跟在后面两三天,选择了今天这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半夜时分。
刘鼎天他们架设火堆的地方是一片平地,无遮无拦的,在此时此地发动袭击,能四面包围猎物,将狼群的攻击发挥到最大,可以说是最佳时机。
要说刘鼎天也不是第一次进山,更何况还有胡先生这位经验丰富的人,怎么会选择在这样的地方过夜,无遮无拦的,一旦遭遇野兽袭击,绝对是腹背受敌。
原因是刘鼎天将周围狼群的事告诉了胡先生,胡先生自然是知道刘鼎天这个特殊技能,所以才安排了这样一个陷阱,而饵料就是他们自己。
他也想知道,为什么狼群跟了几天还没有发动袭击,它们到底想干什么。
现在胡先生与刘鼎天背对背的被围在了狼群正中间,看见了那头银色的头狼。
“呵呵,原来是它,难怪了!”
胡先生用胳膊捅了下背贴着他的刘鼎天笑着说到。
“咦,是它?”
刘鼎天转过头,也看见了那只头狼,然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第九十九章 再遇头狼(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