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攻占的城池所有的财物和人口归西夏所有,另外一条就是委哥宁令要求将阴山以北一千里的领土割让给西夏。
就这两条最难办,最后双方各自退了一步,达成了一下的一个盟约,历史上将这个盟约也称之为《夏辽阴山盟约》。
盟约的条款内容如下:
第一:夏辽乃兄弟之国,辽国内乱西夏有义务帮助其评判,为巩固两国盟友关系,辽国将越国公主嫁与西夏皇帝,以此表示两国盟友之坚定。
第二:夏承认北辽是辽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北辽将继承当初夏辽签订的《奉义和约》中的全部内容。
第三:北辽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全部从夏购买,夏国有义务给予最优益的价格。
第四:北辽要在五年内解决国内的叛乱,五年后如果无法解决辽军无法解决国内叛乱夏军将强势介入。
第五:夏军介入战事所占领城池的财物、人口全部归西夏所有,土地城池归还西夏。
第六:北辽允许夏国的游牧部落到阴山以北游牧,同时将阴山中部(及河套平原)以北五百里的土地划归夏国所有,所有愿意投靠夏国的草原部落北辽不允许阻止。
第七:盟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在看到耶律乙辛在盟约上签下大名之后,委哥宁令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下了,这一次委哥宁令不但完成了李谅祚交的任务,而且还给西夏在阴山以北赢得了方圆五百里的土地,虽然这些土地不是什么肥沃的土壤,但是却是一块肥美的草原,而且这里也将会是西夏真是进入到漠北地区的桥头堡。
在历史上西夏的领土最北端就是到达到河套平原以
第一百二十二章 结盟(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