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些鞑靼女真的普通牧民,甚至汉人百姓,充做首级,报功朝廷,这样既收复了‘失地’,又有首级报功,朝廷自然还要加官奖赏。如此算来:
其一,那些富户被抢资财,自然尽数尽入了大帅囊中;
其二,因为那些富户满门全灭,自然无人认领土地,朝廷有令,无主之地,由当地衙门重新安置农户耕种,价格远低于正常,但每次劫掠过后,那些事发当地的官员,朝堂上俱被参劾,罪名或里通外敌,或徇私渎职,张大人一纸公文,革职查办,当地事宜,自然均由大帅代为裁定,等事了之后再派官员前往任职。因此这些土地名正言顺也归为大帅所有,如大帅再安排一人,拿着劫掠的银钱,按大明律法低价购买这些失地,然后再舍银卖之,这舍银之法不仅收尽当地百姓屯兵之积蓄,更是将往后多年耕种所得收走十之七八,而这些就又入了大帅手中;
其三,大帅领兵剿匪,安定边关,保家护国,军功卓著,朝堂上自然百官称颂,圣上恩宠。民间更是万民敬仰,那些中下贫农,无饷屯兵,为了就此能有自己的土地,不惜东拼西凑,借贷舍银,自此债台高筑,买下所谓属于自己的土地,而自己能成为地主自然是拜大帅所赐,对大帅更是感恩戴德。而那些劫掠匪徒已被大帅剿灭干净,百姓自然对大帅感激涕零,殊不知就此成了大帅生钱的牛马;
其四,如我猜的不错,那白任义居于宁远,富甲一方,如今边关田地,十有七八均被其买下,而后舍银卖之,同时救济乡里,安顿难民,乐善好施,因此得了白大善人的名号,如我没有猜错,此人定是大帅心腹之人,对于大帅而言,经过白任义一转手,不过是钱从左手到了右手,
第四十章 舍银(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