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的不同,服饰与服丧期限亦会有变化。
小功的服饰以熟麻布制成,视大功为细,较缌麻为粗。服期五月。凡本宗为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之。
简单来说,服小功的人,本家中包括你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祖父的亲兄弟和堂兄弟,以及祖父未嫁的姐妹和堂姐妹,已经出嫁的堂姐妹,亲兄弟的媳妇,祖父的亲兄弟的孙子(即同一曾祖但不同祖父的同辈男子,为从堂兄弟),以及未嫁的祖父的亲兄弟的孙女(同一曾祖但不同祖父的同辈女子,为从堂姐妹)。
而在外亲中,则为外祖父母(即外公外婆),舅舅,姨母。
小功之上有大功、齐衰(音cui)、斩衰(音cui),亲戚关系依次递增,而小功之下,有缌(音si)麻。在古代,这五种亲戚关系,在法律上对应着五种不同的服丧期限和丧服粗细。从最重的斩衰,穿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的丧服,到最轻的缌麻,穿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丧服,服制逐渐减轻。而服丧期限则由斩衰的三年,到缌麻的三个月,依次递减。
此次刘宏的诏令,将党人的亲属关系在小功以外之人的禁令解除,实际上便是将党人本身家族之外受牵连之人的禁令解除了。而这一部分人,是在党锢之祸中受牵连最广泛的一批人。
熹平五年(176年)闰五月,永昌太守曹鸾上书为“党人”鸣冤,要求解除禁锢,灵帝不但没有听从,反而收捕并处死曹鸾。接着,灵帝又下诏书,凡是党人门生、故吏、父子、兄弟中
第一百二十三章 弛党 禁(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