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何时何地,人类是都是群居性的动物。那么既然是群居性的动物,就必然要有一个秩序。可以是原始,野蛮的。也可以是文明,现代的,总之混乱只是暂时的。
在这个小小的训练集中营里面,已经诞生了一个,只为了能够生存七天的社会形态,以及秩序。不过,任何的社会形态,最终都会强者为中心,进行运作。。
太多的人围绕在了一起,会成为狩猎的靶子和目标。所以训练集中营当中的这数百人,都选择以数人到十几人的规模为单位,聚在了一起组成一个个小团队。
区区几百人,这些团体的数量却已经达到了七八十个。虽然每个队伍的人数不同,但是特点却大致相同,
团队中的老大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凶狠为主。这种团队的人数较少,四五个,七八个。但是个个凶狠,强壮,女性很少,或者没有。
另外一种则是以能言善道,会组织,会忽悠为主。人数较多,男女通吃,数量相差不多。两种组织形式的战斗力,各有千秋,也说不上谁强谁弱。
不过,他们互相之间,并没有什么竞争的关系,倒是互相之间的利用关系很多。结成联盟,互相商讨对策,制定战略,所有人的目标都是活过七天。
这里的男人与女人都还好说一些,可是中间的还有五十几个小孩子,可就不好办了。因为根本就没有哪一个团队,愿意收留他们,都觉得他们是累赘。
但是为了生存下去,这些孩子们,必须要参加某一个团队才行。于是,他们就选择当牛做马,溜须拍马,找到团队的老大,主动的献殷勤。
二十二作为这里
第五十四章 合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