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道听途说,人家说怎么样怎么样,自己并不曾亲眼所见。
今天的话真的亲眼所见,还和对方相处了,大概也能明白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是不是自己所喜欢的类型,对方一个想法自然是有所改观的。
覃母说实在的,对思语还是蛮喜欢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是知书达理。所以招自己喜欢,那也是理所当然,并不像他说大家闺秀,傲慢无礼,觉得自己的身价很高,所以目中无人。
眼前的思语,完全不是这样,是谦逊有礼,对人也是大大方方。就因为她这样的相处方式,让人觉得很温暖,她也不会觉得自己的身份有多么的珍贵,就看不起其他的人。就算是对待佣人也是很有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