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温哥华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雇佣公司的成员,靠完成委托人的任务来获取佣金。
干这一行需要不错的身手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因为委托人的任务往往是偷盗,杀人之类的。
公司里所有人都用外号相称,因为他们是刀尖‘舔’血,朝不保夕的亡命之徒,一群只能生活在‘阴’暗处的吃人老鼠。
男人的前三任老婆都不知道枕侧睡着的是杀人如麻的雇佣兵,整天埋怨着他经常不着家,时常半个月不见什么人影,还不能给她们富裕的生活,既窝囊又没出息。
这种时候男人只会挠挠头,憨憨地笑笑,默默承受着心爱‘女’人的唠叨。
干他们这一行的,可不仅仅是单纯冲进目标地点大干一通行了,事前往往需要详细的侦查的充分的准备,还得等待一个良好的时机,而在执行任务期间,男人是绝对不回家的。
不过这一情况在捡到小男孩之后又有了改变。
虽然有些委托佣金丰厚,干一票便能半个月衣食无忧,但视情况男人也会经常放弃一些危险的任务。
因为家里还有人在等着他啊!
他可不能死。
“呼!”男人脱下风衣,将自己重重的扔进车里,身又背负了一条人命!
“滴!滴!”这时通讯器响了。
“喂!老狼,今天干了票大的。咱哥俩等会去吃顿好的啊!顺便把之前欠你的钱一并还给你!”想起能给家里的宝贝买他心爱已久的玩具,男人便暂时将心的沉重抛去了。
“头的消息。”通讯器对面的声音显得有些沉重,“你住的小镇被异族入侵了。”
第两百十八章 隆的惊变(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