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双手都按在了桌面上,显得还是有些紧张。
“实习律师?!”我看到他的表现顿时心头一喜,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法官立即说她已经看过起诉内容,并询问我是否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我想了一下,摇头说道:“没有。”
“请问被告方,对于自诉人的起诉内容是否有异议?”女法官措辞严谨,吐字清晰而缓慢,让人听得极为清楚。
那个辩护律师立即要求发言,在得到法官准许后,代替一众被告人说道:“我要对自诉人的观点进行反驳!”
我皱紧了眉头,凝神以待,几乎已经能猜到他的切入点了。
果不其然,辩护律师立即陈述道:“自诉人认为被告方有杀人动机,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听到这句话,我竟然不怒反笑了。
就和我想的一样,这样都被逮到现行拖进局子的案件,铁定是翻不了身说是无罪的。
他所要反驳的点,也就只有这一个。如果能混淆概念,将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那他就算是取得了巨大成功。
辩护律师先是说没有杀人动机,又扯到什么没有杀人事实,再扯到构不成故意杀人罪。
“按照我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医院检查,自诉人未受到重伤,结合实情,我建议按照前者处理!”
他的话音落下,现场已经是哗然一片。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看
第四百一十四章 唇枪舌剑(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