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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雄逐鹿之南方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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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内政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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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和物资的交流提供了便利,促进村落的经济交往和发展。

    并且,随着麒麟村的崛起,相信在潜移默化中越来越多的人回接受这样的标准。

    第三条,私有制

    自麒麟村建立以来已有近月时间,在这期间整个村落内的所有物品尽归司马宇和村落所有,所有百姓负责免费出力建设村落,而村落则为大家提供粮食和住宿的地方,村民手中只有他们自己所带来的东西是他们自己的,村民之间几乎全无经济往来,这不利于村落的稳定和今后的发展。

    所以,国渊提出了要对村落内的物品进行私有化。

    首先,对村民过去所做的工作量进行统计,按照工作的强度发放薪资,这些赚来的钱归村民私人所有,村民可用手中的金钱物资与他人进行交易,以后村民日常的消耗的食物和住宿的房屋都需要向村落支付费用。

    当然,手中拥有余钱的村民也可以向村落购买房屋、土地、商铺等。而且为了促进村落的快速发展,前期村落内核定的价格一般都不高。

    这样一来,私有制的推行能够迅速激发村民的激情,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村落的发展。

    在前期还能够为村落快速囤积一部分的黄金、白银,在今后与其他村落及势力进行交易时,除了以物易物以外,也多了一个用黄金、白银支付的手段。

    毕竟,现阶段周边的势力肯定不会接受麒麟村的铜钱,而黄金、白银则是通用货币。

    第四条,建立学堂,发展教育

    这一条乃是由司马宇提出的,作为一名后世人,司马宇深知教育的重要性。

    百年

第二十一章 内政法令(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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