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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之上杉幕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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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川假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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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川假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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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被领主没收的名田

    百姓们从先祖那里代代继承下来的名田,领主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没收,只不过,如果出现没有上缴年贡的情况,准许没收。

    另外,对于新开垦的农田,如果有想要成为农地地主的人,领主可以通过自己的判断来决定是否任命新的地主只是新的地主也必须上缴相应分地的年供给。

    第二条田地和山界权争端

    对于田地以及山野的所有范围的问题发生时的场合,必须根据裁定的边界线确定,并且上诉者如果败诉的话,没收上诉者的三分之一领地。

    第三条旧河床和旧海床形成地的争端

    旧河床和旧海床形成地从土地的再次开发经过好多年后再确定所有权的话非常困难,这种情况下,按照双方互相认定的领界的中线划分归属。即便如此,在未缴纳年贡的的情况下,将授予第三者土地

    第四条诉讼途中出现干涉介入的情况

    诉讼过程中中,对于出现不满裁定的人,不论裁定结果,直接判定败诉。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三年后将再次修正裁定,变动后结案。

    第五条收回侍奉它主的被官职位的流程

    即便在被官者侍奉其他领主这件事被证实的情况下,也不能随便收回被官职位,一定要在获得今川家的授命之后才可以采取行动。另外,在交涉被官者引渡问题时,如果被官者逃跑,旧主有权获得此被官者现仕主的其他一名被官者,此被官者由此现仕主准备。

    第六条逃跑后经过二十年的被官者

    被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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