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他说:“夫刑,百姓之命也”;“拨乱之政,以刑为先”。他起用王修、司马芝、杨沛、吕虔、满宠、贾逵等地方官吏,抑制不法豪强。如果把袁绍和曹操在冀州先后推行的治术加以比较,就可以看出两种不同的情况:“汉末政失于宽,绍以宽济宽,故不摄”。在袁绍的宽纵政策下,“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炫鬻家财,不足应命”。这样,自然不能使“百姓亲附,甲兵强盛”。所以袁绍虽地较大、兵较多、粮较足,终为曹所败。曹得冀州后,立即“重豪强兼并之法”,因而收到了能使“百姓喜悦”的效果。司马光说曹“化乱为治”,并非无据。而且曹用人不重虚誉,他选用官员要“明达法理”,能行法治。曹还提倡廉洁,他用崔琰、毛玠掌管选举,“其所举用,皆清正之士,虽于时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终莫得进。务以俭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节自励,虽贵宠之臣,舆服不敢过度”。社会风气有所好转。总的来看,黄河流域在曹操统治下,政治有一定程度的清明,经济逐步恢复,阶级压迫稍有减轻,社会风气有所好转。曹操在汉朝的名义下所采取的一些措施具有积极作用。在选拔人才方面:汉时期选拔官吏,被选用人既要有仁义孝悌等方面封建道德品质,也要有高贵的家世出身。曹操为维护和发展势力,让更多的人为自己的事业服务,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强调“唯才是举”。只要有才能,即使缺少封建道德品质、出身下层的人,他也注意提拔。210年到217年,他先后下了三次“求贤令”,选拔和任用一些有才能的人。通过这些措施奠定了曹魏立国的基础。曹操在世时,担任东汉丞相,后为魏王,去世后谥号为武王。其子曹丕称帝
第四百一十六章 小编对曹操的看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