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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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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富子文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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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贩子!”

    来迎梦点头,说:“可不是吗?唉!”张婉妤不知几时出来了,说:“江申啊,你的身上可是有一股邪气!沾染了怨气吧?”

    同时,张婉妤也是注视着江申的,对于江申不能解决二龙脉相斗的事,张婉妤是知道的,所以嘛,要来查看,看看江申是不是没有事,现在见到江申没有事,当然是宽心了。

    江申就向张婉妤一笑,此时,来迎梦却说:“对了!我想起了一件事!清人吴炽昌在《客窗闲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案件。与我们现在所知晓的好像很相似!”

    江申一听,便说:“哦!愿闻其详!你且说说看!”

    来迎梦便说了:“乾隆初年,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和他的妻子富沈氏、儿子富大,纠结了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等人在每年的五月五日,一起驾驶着小船,到很远的地方去拐骗孩子,然后带到太湖‘杀之,以祭邪神’这样一来,以求邪神可以保佑他们安全!”。

    来迎梦接着说:“在祭祀仪式结束后,他们再把孩子的肉吃掉,将遗骨锻炼为丹丸,认为这种丹丸吃了可以治疗结核病,可以‘刀枪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时熬住大刑。他们的残忍行径是让人发指的!”

    来迎梦的脸上浮现出了怒色,她要举例说明了:“在乾隆十年的三月,他们在娄县迷拐了一个名叫卜三姑的九岁幼女,陈大把小女孩的脚绑住,富大用剪子剪去孩子的脚趾,在孩子的惨叫声中,用烈火烧红的铁针插入孩子的脚掌,孩子登时昏死过去,他们再把她的脚浸泡在富沈氏早已煮好的石灰水中,‘令肿烂,作为废疾’以作残废,从而用作乞讨之用。”

第569章 富子文的恶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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