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云岭。
鉴于常驻火云岭的修士越来越多,惊蛰方面也无法长期提供无偿资助,众人必须尝试着自力更生。
当然,惊蛰也不是从这一天开始就撒手不管众人了。
一年!
一年之期!
在这一年内,惊蛰还是会负责火云岭的各项支出。
但是一年之后,唯有能够达到惊蛰标准的修士,才能在火云岭继续待下去,余者,好走不送!
火云岭的标准,只有一个,那便是自立!
不管修为如何,境界如何,只要能够在火云岭自力更生,火云岭便不会驱逐这些修士。
与此同时,火云岭还会适当的发放一些补助。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修士需要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
其中产生的利益,便是支撑火云岭继续运作的资金……
这条规章的制定和推广,并没有遭受到太大的抵制。
一则,火云岭之前的一切资助,都是无偿,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惊蛰方面也不可能一直做亏本买卖。
二则,火云岭给出的标准并不算困难,自力更生,这本就是南越州散修平日里惯行的作风,如果既有惊蛰岭方面给出的一些资助,又有火云岭这颗大树乘凉,自然事半功倍。
三则,在规章的附录中,详细列出了各等修士可以参与的各色任务,凭借各种任务,又可以领取额外的奖励。
公平、公正、公开——这便是散修最看重的一点!
单单是这一点,就比加入某些宗门世家要划算得多了!
此法令一出,原本还有些懒散的
第一千三百二十二章 舍我其谁(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