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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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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 平章阿合马的“经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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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推行下,实行“打算法”来在军中反腐;鞑靼强盗集团则在平章阿合马的推行下,在低层官员中实行“经理法”反腐。

    事实上,地方官员的账目非常好查。

    大头目忽必烈上位初期,集团里的各级官吏没有俸禄,这等于公开地让他们去勒索百姓,贪污中饱。

    这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所以,早在1263年,阿合马曾订立条例,要减并州县和规定官吏员数,分别品级官职以给俸禄和颁公田,并且要计算月日以考核优劣。

    但并没有施行起来。

    直到三年后,阿合马任中书平章兼任制国用使的时候,正式规定了京、府、州、县、司官吏的俸禄和职田。

    七年后又规定了军官的俸禄,算是慢慢脱离了土匪山大王的制度,开始正规化了。

    之后,虽然曾有暂时停俸禄和减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从此确定了下来。

    这个时候勒索百姓,贪污钱财不再是合法的行为了。

    但是事实上,反腐一直在继续,早在1267年,大名路达鲁花赤爱鲁,总管张弘范等盗用官钱,就受到罢官的处分。

    而眼下平章阿合马只不过加大了反腐的力度而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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