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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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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如何渗透大宋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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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设官分职、分割各级长官事权的办法来削弱其权力的。

    这样,有些官只是空名,所谓“官”,其概念只是拿俸禄而已。

    这类官有两种情况,第一,在宋太祖、太宗统一五代十国的过程中,留用了大批各国旧官员,使他们保持官位,领取俸禄,但不使掌握实权……只对其中认为可靠者安排一些实际职务;第二,对于宗室、外戚、勋旧,也仅授予高官,优加俸禄,而不给实职。

    到了大宋真宗时,便把这些措施加以制度化。

    按照这个制度,一般官员都有“官”和“差遣”两个头衔,有的官还加有“职”的头衔。

    “官”只是说明他可以领取俸禄,而职才有实际的权力。

    每个机关彼此互相牵制,“任非其官”的情形很普遍。

    例如左、右仆射、六部尚书、侍郎、大夫、郎中、员外郎、卿、少卿等,在成为官阶的名称后,就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不再担任与官名相应的职务。

    这些官名只用作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的根据,因此称为正官或本宫,又称阶官或寄禄官。

    其中有文资、武阶的区别。

    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又称“职事官”。

    差遣名称中常带有判、知、权、直、试、管勾、提举、提点、签书、监等字,如知县、参知政事、知制诰、直秘阁、判祠部事、提点刑狱公事之类。

    也有一些差遣并不带上这些字样,如县令、安抚使等。官阶按年资升迁,即使不担任差遣,也可依阶领取俸禄,而差遣则根据朝廷的需要和官员的才能,进行调动和升降。

    所

第一百七十二章 如何渗透大宋官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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