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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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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章 新商业区促进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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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宋到现在都一直在民间搞“铜禁”。

    除了国家垄断铜矿的开采及冶炼外,也禁止民间用铜,甚至哪怕是拥有铜器。

    大规模的铜器收缴在民间屡屡发生。

    后来铸钱添加了铅和锡,又发展出了“铅禁”和“锡禁”,但都不如“铜禁”严厉。

    早先时犯“铜禁”10斤乃至10斤以上者,都要受杖刑,并刺配到千里以外的牢城。

    大宋南下之后为此规定的处罚措施增加了,“一两杖八十,一斤加一等,十五斤不刺面配邻州本城。”

    为了彻底断绝私铸铜器,甚至有人提议把所有铜匠都拘捕到为官家铸钱的钱监。

    这种方法太过极端了,都要类似于鞑靼强盗们的手段,因此遭到了许多官员的批评,后来在执行中,更改为只拘捕违禁的铜匠。

    当流求岛开发了勿里洞岛上的锡矿之后,大宋不得不取消了“锡禁”……因为流求岛往大宋出口的锡料一天天增多,官府根本无法做到垄断。

    这如同当年的官盐一样,当大量的海盐如潮水一般涌入大宋市场,就是想让你垄断,你也无法垄断。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香料行业上,当大量的胡椒粉出现了后,大宋的市舶司根本买断不起。

    实施“铜禁”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民间私铸钱的泛滥,但其因为政策人为的干预而导致了民间“铜荒”,最终还是引发了那一次前文提到过的全国性的“钱荒”。

    在国家垄断下,铜钱的钱面上的名义价值长期低于其币材所拥有的实际价值。

    假如不存在巨大的价差,铜钱供不应求时,民间

第二百六十二章 新商业区促进会会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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