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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铸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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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节 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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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比一个大,最典型至极的就是史可法。

    客观的说,就像后世学者顾城在说的一样,对于史可法的誓死不降,应当充分肯定他的民族气节。

    其实在秦浩明看来,他的一生只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

    除此以外,基本一无是处。

    作为政治家,他在策立新君上犯了致命的错误,导致武将窃取“定策”之功,大权旁落。

    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

    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建奴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

    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

    某些史籍说他坚守扬州达十天之久,给建奴造成重大杀伤,也不符合事实。

    史可法自己在遗书中说:建奴于十八日进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

    多铎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觉愦愦”,把军务交幕僚处理。

    二十四日建奴开始攻城,不到一天扬州即告失守。

    史可法作为南明江淮重兵的统帅,其见识和才具实在平凡得很。

    比起江阴县区区典史阎应元、陈明遇率领城中百姓奋勇抗清八十三天,相去何止千丈。

    总之一句话,史可法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但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南明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那秦将军估计几日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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