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天,那么就不能将服役的百姓外调;到了一个月,那么服役的百姓便就将会享有减免税赋的优惠。
这样的制度,是不是乍一看,还显得十分人性化。
可如果你真的觉得这服役制度人性化,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有道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朝廷规定,增加的服役天数达到或超过二十五天,才不可以将服役百姓外调。那么这句话反过来就是说,只要增加的服役天数不超过二十五天,那么政府就不需要对百姓负一丁点责任。
故而在地方上,官吏们便就会以二十四天作为期限,来剥削百姓。
而更加可气的是,服役的日子,并不是从你接到朝廷命令离开家的那天算起,而是从你到达目的地之后的那天开始算起。
这也就是说,一个大名府人如果被征调到汴梁修河堤,那么他在路上来回所需要花费的那一个月时间,以及在这一个月时间中的开支盘缠,都是需要他自费的,而且这一个月,还并不算作他的服役时间。
他的服役时间,是从到达汴梁修河堤那天,方才会正式开始算起。
所以这也便就是为什么,前元蒙丞相脱脱征调十八万民夫治理黄河时,会将黄河两岸的百姓全部逼反。
因为一个普通的乡间家庭,是根本无法承受如此之大的服役代价的。
故而在古时,相对于政府那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朝廷的劳役方才是造成自耕农家庭家破人亡的根本原因。
因而张世华所开出的“免役”这样的特权,对于楚军之中的广大底层士卒来讲,那诱惑真的是太大太大了。
第四百八十八章 军衔制(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