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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穿越到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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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九章 赈饥平乱(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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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旗军。旗军或操守﹐或屯种﹔户出一余丁随正军到营﹐佐助正军﹐供给军装﹔军户户下须以一丁供给在营正军﹔户下若无丁壮﹐须佥幼儿为“幼丁“﹐以备成丁后勾补当差。



    为使军户能自备服装盘费﹐明政府规定﹕军户耕种的田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三顷以上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随营余丁和户下供应余丁亦可免当差﹔正役仍要承担。



    但这些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并未贯彻﹐军户的杂役负担没有减轻。同时﹐在社会地位上﹐军户亦低于一般民户。民户若与军户通婚势必连累自己的子女﹔军户丁男仅许一人为生员﹐民户则无限制﹔正军户五丁以上方许充吏﹐民户二丁以上即可充吏﹔民户有罪﹐往往以充军处罚﹐军户不许将子侄过房与人﹐脱免军籍。



    与元代相同﹐明兵丁征戍远方﹐军装盘费数目很大。一丁出征﹐一家以至一伍﹑一里都要受累。若一家佥两三丁﹐分当两三处军役﹐则更属重役。各级官吏甚至一普通生员都可以任意役使军丁﹑克扣月粮。有明一代﹐军户逃亡的现象十分严重﹐明中叶后﹐军户制度形同虚设﹐募兵渐渐成为明朝官军的重要来源。



    张计绪当然也在受盘剥奴役之列。后来,他与自己一伍的士兵商议后,盗了上司百户的财物,连夜逃亡,来到济南与泰安之间的九如山,当起了盗贼。



    由于张计绪武勇过人,众盗推举他当了大当家,二当家的叫张文朗,三当家的叫周尧德。后来,匪盗队伍逐渐壮大,发展到了二百多人。



    官府也曾派捕快追查,但他们躲进九如山,就如鱼入大海,捕快根本就见不到

第一百六十九章 赈饥平乱(十八)(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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