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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六章 战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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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方式,以粮代饷。

    明朝初期,官员的薪水构成,是硬通货的粮食加上印制的宝钞。到了明朝中期,粮食不足,宝钞早就贬值得无人问津,官员的薪水就五花八门起来,有以盐,茶,甚至香料来抵薪水的。到了明朝后期,因白银的大量流入,则全部改用粮食加银子进行薪水支付。

    明末时期,战乱频繁,米价飞涨,作为硬通货的粮食显然比银子更珍贵。方原初到江南时,江南官员的薪水支付已是以银子为主。

    方原决定,从即日开始,玄甲军、锦衣卫、常熟兵工厂、江南大学堂支出的月饷,一改之前全发银子的法子,而是采用一半银子、一半稻米的方式。

    这种操作法子,既能将粮食变向兑现成银子,还不至于一下在市场投进大量的粮食,影响粮食的价格。而且,粮食作为硬通货,众人也不会有太大的怨言。

    方原令独立核算团计算了一下,八个月时间,在征讨郑氏前,至少可以节约一百万两银子用作军费。

    这么一来,战争资金的缺口就只有两百余万两。

    这两百万两确实是个棘手的问题,方原唯一能想到的法子,就是面向南直隶、浙江的富商、中产人户发行两百万两银子的战争债券。

    发行战争债券也是穿越前一、二战国际通行的法子,以战后溢价兑付的方式,凑集战争资金。

    战争债券按照性质,还可以分成长期战争债券和短期战争债券。

    所谓长期战争债券,和国债也没什么区别,就是规定一个兑付期限,只要方原政权不垮台,到期就会兑付发行的战争债券。这种债券通常年限较长,至少在十年以上,年利

第三百二十六章 战争债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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