疤一样,成了童年永久的烙印。
只不过我越长越胖,成了丑大妞;他却依然瘦瘦弱弱,头发还微微有些自来卷,眼睛也大了,眉毛也浓了,要是换掉一身穷酸衣服,或许真的算个帅哥吧。
可我们不可能有什么交集了,我甚至怀疑我大概认错人了,毕竟明年我就要考上一所南方的大学,永远逃离我妈的魔掌。
可是,昨天他把心形吊坠放到我手上那刹那,我突然就哭了,见我哭,他也哭了。直到给我庆生的小小下楼来,我才让他“快跑”。他听话地撒腿就跑得没了影,过花坛边儿时,还摔了半个狗啃屎,真是傻死了。
可我哭,是我喜欢上他了吗?昨晚我纠结了一整夜,突然想到有首歌叫《爱的痴缠》,非常想听,想得割心割肺。但我没搜到这歌。
——来自“小方不是小芳”的iphone6s。10月5日6点23分。
--------------------------------------------------------------------
欧思杰往下一拉,还真有不少评论,没想到胖方晴还是个知名情感博主。
街角的情况留言:“跑个6,直接摁进花园,来一发!”
梦中牧歌666留言:“不用说,小芳你遇到真爱了,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七月是孟秋留言:“时光如流水,该抓不该放。否则不久后,悔恨百穿肠。”
……
好有趣的留言,还有作歪诗的。欧思杰正品得入迷,阿秋却拿手指抵着下唇,忽地说道:
76、爱的痴缠(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