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两处创口,致伤工具差不多就能确定了。”
“创口呈规则类圆形,再加上这皮下出血形状...”
“凶器是金属类,锤面为规则圆形的圆头锤、或羊角锤。”
“不过...”他微微皱起眉头:“如果是以金属锤全力锤击头部,这样的伤势,未免有些过轻了...”
“是因为凶手的力气很小,还是说,他是出于某种原因,刻意控制了力气?”
林新一隐隐感到了不妙。
他在那一番自言自语,然后又继续往下看尸检报告:
“右季部肋有一刺创,进人肝脏。”
“刺创创道由上至下...”
“由上至下,那凶手用的应该是‘过肩式’的刺击姿势。”
林新一之前在破获‘哥梅拉杀人案’时曾经用到过这些知识:
刺击的形成方式大致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过肩式,也就是把刀举起来,自上而下地往下扎。
一种是低手式,也就是用手握着刀,自下而上地向前捅。
用“扎”的方式,形成的刺创创道,自然多为“由上至下”。
而尸检报告里说的季肋部,即是指将腹腔进行九分法划分后,人体的左右上腹部。
也就是说,凶手这是一刀从侧面,自上而下地扎进了死者的右上腹。
而且这一刀扎得很深,深入肌层、脏器,几乎贯通肝脏。
“不过,为什么会是从右侧面扎人,这样发力不会很别扭么?”
“而且右上腹部,凶手怎么会一刀扎中这个位置.
第361章 见伤识刀(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