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约》的文字并不长,但因为李明俊念的很慢,用了几分钟才把这寥寥几百字念完。
李律师的语气很庄重,表情也很严肃,因此每个人都在静静地听,没有人打断他。
“注意,签字时间暂时没有确定,因为穿越时间不确定,好了,我念完了,大伙对这个文本和原则精神有什么意见吗?”
此时李俊明望着还在静听的大家问道。
“貌似这跟五月花号公约好像差不多嘛。”
“嗯,好像比五月花公约要完善一点哦!”
“俊明兄是公约的主笔起草人,也是我们这群人里的法律专家,还是请俊明兄先说说你的的想法呗!”
朱北国抬头看了看李俊明后向大家建议道。
“对啊,毕竟李哥是专业人士,还是你先说说吧。”
“嗯,我们确实有些地方听不大明白……”
“是啊,文本中的一些语句和思想你先给大伙阐述阐述吧,我们洗耳恭听……”
于是众人纷纷发言附和朱北国的提议。
李俊明环视了大家一圈,又低头想了想,这才点点头说:
“好吧,我就讲讲,希望大家不要嫌我啰嗦……
首先,要说一个相关的重要话题:我们应该确立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议事原则,这个原则世人有一些总结,叫“罗伯特议事规则”。
至于这个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本律师在这里就不多说了,电脑资料室里有,图书馆里也有,各位可以自行查阅,总之这是一个能让大家准确、和谐地发表不同意见的规则,想必应该能在争论中有助于保持我们九十
171 山寨版《五月花公约》(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