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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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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法不责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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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英蓝玉把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那些御史们也会说太子御下不严,竟然让臣下干出这等有伤天和之事,那些百姓纵然有罪,也当押送入京由刑部大理寺审理宣判……

    这也是为何朱标下令不用特意留活口的原因,到了京城在各方表态之下,事情就又复杂了,法不责众确实是自古以来的习惯,加上文官们有意希望借此得到名望,恐怕到最后只会杀几个首恶。

    至于那些往死的路人商贾谁会在乎呢,官员们只会互相吹嘘自己从杀伐的兵锋之下救出了一村无辜的妇孺老少,或许胡惟庸等务实的官员不会做,但御史以及那些下品的官员都很乐意。

    与其如此,还不如痛痛快快的解决,大不了就是被喷几天,朱标做出决定后就平静了,也准备承受些许的后果。

    别看这件事听起来很大,死的人也多,但影响力远远比不上刘春案,因为那些村寨百姓确实犯了罪,而朱元璋开国之初就说过乱世用重典,剿灭造反村寨的时候屠村也是常态。

    而刘春案则是牵扯到了皇家,刘春某种意义上来说比皇亲国戚还要难以处理,毕竟皇亲国戚错了圣上按律处置众人众人只会叫好,而刘春如果直接被处死,那么众人只会说皇帝忘恩负义。

    毕竟孝道大于天,皇帝也逃不脱这华夏千年以来的最高约束,在古代亲亲相隐是正道,你大义灭亲那是寡道,汉朝时候你为孝道杀人不仅可能无罪,还可能会被授予官职,这都不仅有一个两个例子。

    虽然到了明朝已经不在提倡如此之孝,但刘继祖对朱元璋赠地埋葬父母之大恩,按理足够庇护刘春不死,皇帝毕竟是有能力这么做的。

    不过有趣

第三百六十一章 法不责众(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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