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胜脸红若猴子屁股:“哪里的话,哪里的话!”敬颐又道,他如今也已大了,应该自立门户自力更生,不该再寄人篱下麻烦金家。金先生败走麦城,勉强稳下心神道:“就算要立,也不急于一时,还有几个月就要大考了,等你大考后学校定下来再走,也是一样的。”
他不准敬颐再说,匆匆出来,一路长吁短叹的不知如何是好。
吴敬颐的动作很快,没几天在平民区的巷道里租了一处房子,加上厕所和通间统共十个平方不到,如果要做饭的话,在走道处跟别的人家一同公用一个煤灶。唯一的积蓄来源就是金公馆的佣金,再加上过年过节积累下来的红包,加在一起两百多块钱。钱是越用越少的,如今吃饭也要自己花钱去买,课业纸笔也要钱,衣服穿破了也要花钱。敬颐去地方银行给自己开了户头,整两百存进去,剩余几十块当做生活费。接着日日看报纸,圈住可兼职的工作,放学后直接去面试,面试很顺利,周一到周五在摄像馆当小徒,周末去报馆打杂。
厨房的张妈许些天没见到敬颐,便去报给金先生,金景胜大吃一惊,又惊又叹,曼珍听言,饭也吃不下早早回房。
一晃就是两个月,天气已入秋,白日还有点热,晚间倒是十分凉爽。
钱有闻已经跟金家熟识,了解也渐深,跟曼珍的关系也胜于开始的拘谨。他今日穿着一件白衬衫,衬衫干净笔挺,是经过精心熨烫的效果,头发梳成三七偏分,眉目清俊鼻梁架着无边的圆框眼镜,他一边翻书,一边朝曼珍温文的笑,胜似成熟稳重又斯文的大哥哥。唯独那双唇,不薄不厚,颜色润泽,曲线中带着性感。曼珍学业有所进步,非他的功劳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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