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用我的车刺激着他死掉的审美。他那车,我真的受不了,个开在路上分不清是在向前开还是在倒车的车型,还他妈是红色的,辣眼睛。
让我自己的都不明白的是,某个早晨,在我们都不算太熟悉对方的时候,我带他去了卓叔家。
卓叔对我来讲就是亲人,我从没带过别人来看他,他搬到这座城市后,也就只有我还会常常过来了。尽管苗苗不太待见我,不过我觉得苗苗应该会挺喜欢程诺的。程诺长得就容易使人产生好感,说话也容易使人产生好感,我要是个学生,我能节课不睡觉就光看他,在脑海里件件剥着他的衣服。
苗苗盯着我们俩,冷不丁开口,问程诺,“哥哥,你是他男朋友吗?”
我乐了,苗苗这是想整我没想到当了我的神助攻了。
程诺有点愣,“不是。”
我心里冷笑,现在还不是而已。
所以我再接再厉,提出了让他给景阳补课。因为他缺钱,所以他不得不同意我的提议,可是他又正直,犹豫的理由竟然是因为我给的太。
钱比不上温情的话,那我就使劲儿用温情砸他。这事儿我拿手。
为了让正直的程老师愿意接受我的帮助,我还扯谎说要有条狗要他帮忙养,去犬舍挑的时候,挑中了那个被我提前取名“门门”的哈士奇。因为工作人员说这只二哈不二,特聪明,能有般四五岁小孩儿的智商。所以我突然就想到了,要是我每次过去,门门就叼个避孕套送到我手上,方便啊,想想都乐。
我的攻势看起来似乎是有那么丁点作用,至少他对我没了偏见。好像也放下了心防。
可气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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